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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食药监局查处一起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发布日期:2018-09-05】 【来源:郑鹏 夏玉贵】 【阅读:次】【作者:】
  为净化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履职尽责,近日,涵江区食药监局涵西所在开展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过程中,于辖区某医院的医疗器械打包间内查获两包已超过标签标示有效期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植入性妇科扩展器,执法人员遂依法对上述医疗器械予以扣押,并已对涉案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据该局法制负责人郑鹏介绍:"经营医疗器械包括销售和使用两个环节,其中使用环节是指医疗机构使用各类医疗器械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环节。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可能会造成患者误诊、错诊甚至产生感染、排异反应危及生命,相较于销售过期医疗器械危害更直接,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应没收过期产品,并处2万元以上罚款。"
  涵江食药监局告诫广大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具对医疗器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对于过期的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及时销毁,以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百日攻坚战”中来,勇于举报身边发生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共建社会共治的食药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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