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钟讯)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利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
大力加强金融安全教育
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设金融学必修、选修课程,或以跨学科方式将金融安全知识教育纳入现有课程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 举办金融知识教育活动,加强与银监、公安等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联合开展金融知识讲座、举办模拟投资大赛、指导金融社团运行,继续举办金融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切实帮助学生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和理财实践能力。
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培养理性消费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理性消费观教育活动,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 提升法律素养,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传播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完善处理机制,对于不良网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情况,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