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烟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经济利益,侵犯正规厂家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当予以严厉打击。近日,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快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章某、康某、王某、徐某,涉案金额近百万元人民币。 经查,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微信认识了销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章某、康某,分别向二人购买假烟人民币二十几万余元,后在自己经营的茶庄推销假烟,并将假烟卖给下家陈某、郑某,非法获利十余万元,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徐某帮忙送货。陈某、郑某向犯罪嫌疑人王某购买假烟后分别通过微信朋友圈推广、向微信好友及添加“附近的人”销售假烟。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章某、康某、王某、徐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遂依法对四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到正规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香烟,不要轻信“内部价””、“工厂价”,为了贪图便宜而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 林俊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