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引起朝臣大哗,自尚书金献民、侍郎何孟春以下凡229人,于十五日俱跪伏在左顺门下力争。厚熜“命司礼中官谕退,众皆曰:‘必得谕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传谕,犹跪伏不起。帝大怒,遣锦衣卫先执为首者,于是杨慎、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众皆哭,声震阙庭。上益怒,命收系四品以下马理等134人” 。5天以后,便杖马理等于庭。编修王相等16人因杖伤过重,先后死去。再过4天以后,命复杖修撰杨慎、检讨王元正等7人于庭,罪名是他们引头纠众大哭。结果给事中张原因“受伤创重卒” ,毙于杖下。 这次为“议大礼”共杖打大臣134人,因伤重致死的17人。它和朱厚照时的“谏南巡”引起的大廷杖,在历史上可谓空前绝后。其中,因“议大礼”被廷杖的莆田人有监察御史林有孚、礼部主事刘勋、户部郎中邱其仁、监察御史郑洛书、户部郎中黄侍显、监察御史张日韬、吏部给事中郑一鹏、户部郎中陈腾鸾、户部主事郭日休、礼部郎中方一澜。 林有孚,字以吉,号石崖。登正德六年(1511)进士第,授监察御史。 民国《福建通志》载:“嘉靖(1522-1566年)初,与同官三十人伏阙谏大礼,被杖。又疏劾内监芮景贤、勋戚陈万言,人重其风裁。三年(1524),给事中邓继曾疏论中官干政,帝怒,下继曾狱,(林)有孚与给事中张达、韩楷、郑一鹏,同官马明衡、季本各论救。(林)有孚疏兼劾抚宁侯朱骐,言:‘继曾论列时事,言甚剀切,陛下下之诏狱。朱骐赃私败露,法所必治,陛下悉与宽免。当宥而不宥,不当宥而宥,臣窃以为未平也。臣恐此后言路益塞,贪奸益肆矣。乞谅继曾之戆愚,曲从宽宥,以作言官敢谏之风。布骐之赃迹,显加削罚,以示守臣不职之罪。庶臣工皆有所劝惩。’疏入,不报。” 后督南北畿学政,升任大理少卿,擢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十年(1531),有诏革边隘镇守内臣,(林)有孚因言‘紫荆诸关城堡险隘,各有分守等官,防御已周,乞将镇守耿精忠、张辅等取还,永不铨补’。部议从之。寻告归。” 刘勋,字绍功。登正德九年(1514)进士第,历任刑部主事、礼部主事。乾隆《莆田县志》载:“世宗(1522-1566年)初,尝伏阙抗疏与议大礼,以忤旨廷杖。” 乾隆《福建通志》也有相同的记载。 民国《福建通志》亦载:“嘉靖(1522-1566年)初,伏阙抗疏议大礼,忤旨受杖。已,历考功郎中,为桂萼、方献夫所不喜,调南京礼部,历官至四川参政,平巨寇李和尚之乱。累迁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引疾归。”家居二十年卒。 邱其仁,登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第,任户部郎中。乾隆《莆田县志》载:“议礼廷杖,守潮州,民有去思。” 民国《莆田县志》也有相同的记载。 郑洛书(1496-1534年),字启范,号思斋。登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第,授上海知县,升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全闽诗录》和《莆风清籁集》均载:“建言,拜杖,出为南畿督学,以忧归。补浙江道御史,遭诬免。” 年三十九卒,着有《郑思斋文集》。 黄待显,字君俊。登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第,历任户部主事、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全闽诗录》载:“以议大礼,予杖,谪戍碣石卫。隆庆元年(1567),追赠太常少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