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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滋事 无故毁坏他人财物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翁三丰 黄益希】
  涂某某酒后无故毁坏他人财物,近日,被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涂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8月19日2时许,犯罪嫌疑人涂某某在和朋友谢某某喝醉酒,路过秀屿区平海镇村“爱情海”海边被害人王某所经营的“爱情海”便利店,在便利店门口下车后,犯罪嫌疑人涂某某无故在王某所经营的“爱情海”便利店扬言要挑衅王某并打架,随后又发酒疯砸破便利店的玻璃门,之后又用打火机烧王某经营的简易充气游泳池的外圈和充气式滑梯,烧了几个洞,造成物品损坏。经秀屿区物价鉴定中心认定,王某被涂某某破坏的物品价值3279元人民币。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醉酒后滋事随意毁坏他人财物。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大家,酒后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切勿因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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