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2业主被罚
【发布日期:2018-10-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温欣欣】
    近日,龙桥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访查时,在龙桥街道查处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违法人员吴某某、黄某某。经查,2018年10月,该两名违法人员将位于龙桥街道出租房出租给他人,但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目前,该2名违法人员均已依法予以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