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张先生:我是仙游籍人,但是现在为厦门户口,老婆是仙游户口。因前不久在仙游城区有买了套商品房,现在想把孩子户口落户仙游,想问小孩出生落户可以直接落户到商品房里吗?还是必须挂靠厦门户口后再转仙游,而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所以产权只有自己一个人。 仙游公安局户政中队:根据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或者随母自愿原则。凡是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同时落户实施规定中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张先生情况反映,如若孩子一定到直接落户到张先生房产上所属地,张先生或其妻子可以将户口迁到张先生房产上再办理落户,张先生或其妻子应提供以下材料向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一)《房产证》、《门牌证》;(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张先生妻子迁移还需提供《结婚证》。小孩落户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