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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月入万元及以下者有望“零个税”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理财】 【阅读:次】【作者:】

    今年下半年,新个税的方案在人们的呼声中逐渐落地,优先体验的就是起征点提高至5000,10月份的工资条已经体现出来。近日,专项附加扣除也出了细则,养老、租房、房贷利息税前扣除,到手的钱又能增加啦!
    具体规定如何?可以少交多少税?

 一、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解读:1)按照规定,满3岁开始如果已经入了幼儿园,一直到博士在读的话,就可以享受每个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
    2)按照规定,每个孩子可以享受1000,如果是两个孩子的话,每月可享受2000。至于三胎以上,规定没有明确表示,因为按照目前的政策来看,还只是放开二胎而已。
    3)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100%,也可以由父母各自扣除50%,但是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


    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解读:1)如果工作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在读三年,则每个月可享受400扣除。
    2)如果为了评职称,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拿到证书的当年,可扣除当年3600。


 三、大病医疗:


    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解读:1)大病医疗支出后,除去各种保险部分,剩余的自费部分如果超过15000才可享受。
    2)自费部分如果介于15000~60000之间,那么是按照实际费用享受免税。
    3)自费部分如果超过60000,那么最高限额也只按照60000享受。
    如果不是得了特别大的病,自费超过60000的其实很少,目前没有,以后也希望不要有,永远用不到这一条。


四、首套房贷款利息:


    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解读:1)住房必须是有贷款的,才可以,定额扣除年限等同于剩余还贷年限。
    2)住房必须是首套的,才可以。
    3)每月1000,可以由夫妻双方扣除,或者由一方扣除。


五、住房租金:


    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解读:以徐州市为例,属于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每月可有1000标准。


六、赡养老人:


    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 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解读:1)父母需要在60岁及以上,才可以享受,不论父母是有社保、退休工资,还是无收入,同样享受。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2)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指老人自己已无子女,所以会由孙子女、外孙子女进行赡养)。
    3)正常情况下是各养各妈,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
    4)独生子女自己享受一个月2000,非独生子女要平摊,或者是协议分摊,各自按照分摊比例享受。
    总结:
    试算了税前薪资1万元左右,扣除不同专项附加的几种情况,个税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总结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施行后,建议这样做:
    1、尽量让收入高的那个人来承担,因为收入高,如果跨档的话,税收比率也会提高的。
    2、如果是兄弟姐妹之间分摊的话,首推平摊政策,不要为了钻规定空子,给自己以后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3、房贷,能贷便贷,如果利率低于理财收益的话,贷款时间越长越好。
    4、即使工作之后 ,也不要停止学习,毕竟继续教育也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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