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苏顺福) 得知好友是个单身,找对象心切,男子暗自窃喜,就设下“美人计”,以帮忙介绍对象为诱饵,虚构一名女子介绍给好友,骗取好友聘金和礼金共计4万元。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林某和被害人张某本是好友,两人经常一起吃饭喝酒。因为两人开销比较大,林某就利欲熏心,想从张某那边骗点钱花。当时林某知道张某是单身,就设下美人计,以虚构一个龙华爱和村人、名叫陈某的女孩,说要介绍给张某当老婆。本着对好友的信任,张某就信以为真,林某就以媒婆费、聘金、礼金等理由向张某要钱。张某就把鲤南一块地卖了,还向他人以娶老婆为由借钱,前后给林某4万元人民币。 过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林某一直没有带陈某跟张某见面,张某就要求退还聘金、礼金等,林某答应三天之内把钱退给张某,然而过了快半年还没退钱给张某。张某就到林某介绍的女方所在的村中去调查,发现龙华镇爱和村中根本没有陈某这个人,张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被告人林某抓住好友张某急需找到对象,在不了解女方家庭的情况下,盲目给所谓的聘金、礼金等,导致受骗上当。检察官提醒,广大未婚大龄青年一定要以此为戒,清醒头脑,理性择偶,警惕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进行婚姻诈骗,骗走钱财,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