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行人走机动车道被撞身亡
警方提醒:千万别用生命赶路!
【发布日期:2018-11-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8月31日19时9分许,东庄镇东沁村前黄路段。57岁的徐某华步行在路右第一车道,他从鞍钢LNG工厂往大象村方向行走;一辆正在该机动车道行驶而来的小车来不及避让,将徐某华碰撞倒地,司机急踩刹车,下车查看情况。被撞的徐某横倒在车前十几米的地上,满脸是血,当场死亡。徐某华步行的车道旁边就是辅道,那么宽的辅道他不走,却在夜色偏暗的晚上行走在了一条不知危险什么时候降临的路上。
  肇事小车前方受损,前挡风玻璃裂成蜘蛛网状,可见当时的冲击力。徐某华走在机动车道,未走旁边的人行辅道,小车司机遇情采取措施不当都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如果徐某华能遵守交通法规,在旁边的人行道上行走,他的生命就不会戛然而止。很多事故发生地旁边都有斑马线、辅道,但是有的人不愿意多走几步,总抱有侥幸心理,导致悲剧多次发生。可能他们横穿了几十次马路,侥幸没出事,但只要出一次事,就是大事,就无法挽回。
  如果说徐某华年纪偏大,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那么这个才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郑某作出危险举动,把自己送进了不归路,实在令人痛惜。
  9月4日20时59分许,在仙游县郊尾镇324国道长岭村路段,郑某翻越道路中间护栏横过马路,正当他走到机动车道时,熊某驾驶着满载货物的三轮摩托车,来不及避让将郑某撞倒。随后,交警和120很快赶到现场,郑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工作。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的郑某,因为头部严重受伤,最后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郑某和熊某都是90后,正值芳华。郑某为抄近路跨越栏杆横过公路,将自身的生命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熊某违规使用三轮车超载货物,始料不及,死神安排他俩以这样的方式相遇,酿成了这起悲剧。
  2018年10月3日14时55分许,在秀屿区月塘镇霞塘村路段,吴某驾驶小车碰撞到行人陈某,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0月15日5时许,在仙游县郊尾镇,庄某驾驶小车行碰撞到行人吴某,吴某当场死亡。
  所有的交通事故皆是交通违法诱发,交通违法丢人又害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远离交通违法行为。
  莆田已全面启用交通征信系统,行人翻越栏杆一年内被查处2次及以上,将会被录入一般失信“黑名单”。连日来,交警在各个路口查处了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交通违法人员将被对应录入到失信名单中,与信用系统的对接。被纳入诚信系统的失信人员会被要求填写《诚信交通承诺书》,本人手机会收到由莆田市公安局发布的告知短信,每一批的失信人员名单会在“信用中国(福建莆田)”上将定期公示,受到52家诚信成员单位联合惩戒。
  一停二看三通过, 车辆在经过路口时,应减速慢行避免事故发生,行人在经过路口时也应看清往来的车辆,靠右行,不闯灯,不横穿,不翻杆,安全出行,平安到家。记住:宁饶百步远,不抢一分险,千万别用生命赶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