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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机构上课方案要报备
晚上下课时间不得迟于20:30
【发布日期:2018-11-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佘峥)省教育厅近日再下通知,要求规范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把上课方案报备补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
  这份通知题为:《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通知》。《通知》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已进入集中整治攻坚阶段。这里的校外培训机构指的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
  《通知》说,福建将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方案报备制度。报备的目的是为了纠正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存在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报备内容包括拟订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招收对象、培训进度和时间安排等。
  《通知》要求,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必须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等;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留作业等;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
  《通知》说,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方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要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备案的,不得进行招生培训。
  《通知》还说,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调配力量,对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进修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讲良心、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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