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共享住宿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住宿市场交易规模约145亿元,预计到2020年达到500亿元。 这么火的市场,参与其中的主体自然免不了良莠不齐。 如今,随着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行业自律标准《共享住宿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发布,一直缺乏行业标准的共享住宿行业或将告别野蛮生长时代。
共享经济已进入规范发展年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认为,对于包括共享住宿在内的共享经济而言,2018年称得上是规范发展年。 “从政府或政策层面看,在交通出行、内容、金融等多个领域,都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并且越来越强化制度的落实;从行业和企业层面看,在行业协会、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带领下,行业自律不断加强,企业也在积极采取措施配合政府监管,加强平台安全保障工作。”于凤霞说。 徐长明指出,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确实引发了诸多问题,监管方面遇到新的困境,比如用户权益保护保障比较难,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局限性也日益突出,城市治理和社区管理等都面临着新的挑战,这也是2018年加大对共享经济规范力度的原因所在。 借着共享经济风口而快速发展的共享住宿,同样迎来了规范发展年。 于凤霞认为,共享住宿业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在突出个性化服务的同时如何保障服务质量、如何妥善处理共享住宿发展引发的社区管理问题等,对于共享住宿这一新兴业态,一些传统住宿业的管理办法无法直接套用。 “因此,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保障,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对这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这也是制定《规范》的重要原因。”于凤霞说。
共建黑名单机制提升可操作性
作为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标准性文件,《规范》是共享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探索。尤为重要的是,对共享住宿、共享住宿平台、房东、房客、房源等行业特定术语首次进行了界定和明确。 《规范》明确,所谓共享住宿,指的是利用自有或租赁住宅,通过共享住宿平台为房客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房源房间数不超过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与此同时,《规范》的制定理念与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思路颇为接近,力图在促进发展和规范秩序之间寻求平衡。 于凤霞告诉记者,多方位了解相关部门在民宿管理方面的需求,既着重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引导,是《规范》的显着特点。 “针对这个领域发展中存在的和社会民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如社区关系、入住核实登记、房源信息审核、安全卫生标准、信息保护和知识产权、交易与纠纷解决、房客素质等方面,对各相关主体提出了规范要求。另一方面,也结合这个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未来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进行引导。如在智能安全硬件设施的使用、摄影实拍、平台间黑名单共享、房东培训等方面作出了相应引导和鼓励性规定。”于凤霞说。 为了让《规范》能够更具可操作性,《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深入了解了小猪短租、Airbnb、途家、榛果民宿等4家企业的创新实践。值得注意的是,这4家企业基本占有我国共享住宿市场的90%以上。 于凤霞认为,处于市场一线的企业最了解用户需求和市场“痛点”,为了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企业都在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实践领域的创新是最活跃的。这些企业在信息验真、在线交易、入住保障、安全保险、信用记录和双向评价等方面的探索和积累,为规范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也确保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规范》提出,应建立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在线投诉解决机制,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用户投诉,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同时,《规范》明确,应有针对房客不良信息及违规行为的管理制度,对虚假注册、刷单、线下交易、虚填或拒填入住人信息、违规点评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 《规范》还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置,作出了一些要求。例如,宜建立平台间用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公示违法违规的房东、房客及房源的黑名单。
应从数字经济层面立法
《规范》提出,平台和房东应遵守法律,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永伟认为,这样的标准非常合理,然而,我国规范共享住宿行业的法律仍然缺失,对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遵守什么样的法律,《规范》缺少了明确的说明。可以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如果想让共享住宿在这条道路上顺利前行,立法必不可少。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规范》的发布有利于推动共享住宿行业良好秩序的形成,可以为这方面的立法提供经验,“需要强调的是,立法不应仅仅针对共享住宿,而是要着眼于整个共享经济,从更高的层面进行立法,比如从数字经济的层面进行立法”。 阿拉木斯指出,我国今年8月出台的电子商务法无法适用这一领域,关于共享经济监管模式,仍然需要继续探索,这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面临的现状。 薛军认为,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重新塑造了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平台角色无法按照传统的框架准确定位,导致传统的法律分析模式无法适用。面对这样的变化,应实事求是,突破传统的法律束缚,期待创新的法律范畴来解释、调整新出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