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市政府11个组成部门局长(主任)决定许志鹏代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发布日期:2018-12-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建舜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审议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过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审议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其他事项。
  又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上午,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任命莆田市政府11个组成部门局长(主任)。
  经表决,会议决定任命:张志宏为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宗贤为莆田市民政局局长;陈景新为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林锋为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晶洁为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蔡国萍为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黄松林为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范玉水为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沈国顺为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伯松为莆田市政府信访局局长;卓继祖为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会议决定免去:黄松林的莆田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又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市大常委会关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志鹏代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和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志鹏代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