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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3个
我市公安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许秋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要求,积极作为,持续发力,综合施策,取得阶段性显着成果。这是记者从1月4日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市公安局首席新闻发言人陈忠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3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4个),从中破获九类涉恶案件607起,刑拘嫌疑人1359人,逮捕789人,一审判决767人。判决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起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4起2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7起49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专项斗争。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公安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与落实2018年市委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枫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穷尽措施手段,务求工作实效,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及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程跟踪督导,参与专案研究。
  在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枫和市公安局党委以及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全力推动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效实施全市公检法“三长”会商机制、公安机关与纪委监委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交机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黑恶案件侦办工作机制等协作机制,同时,全市公安机关线索摸排主体和监督责任机制、包区驻点工作机制等内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有力推动黑恶案件快侦快破、快审快判。
  据市公安局首席新闻发言人陈忠介绍,该局着眼于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公安工作摸排和上级流转线索核查相结合,专业队伍分析研判和群众检举揭发相结合,讲求策略,深挖细查,有效打击了一批黑恶犯罪。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中央、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导线索165条,全部核查到位,有效核查率达100%。全市公安机关自查深挖线索885条,目前有效核查率达92.3%。通过部督、省督线索核实,查实涉黑犯罪案件2起,涉恶犯罪案件12起,自查深挖线索查实涉黑恶案件145起,从中破获城厢林某程等涉黑案件以及涵江区李厝村把持村委会涉恶窝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61条,发放举报有功人员17名奖励金16.5万元。
  陈忠说,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利刃扫黑、铁腕除恶、重拳治乱的工作思路,把重点领域犯罪和深挖保护伞作为全年的主攻方向,努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绩,用看得见的工作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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