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1月10日下午,涵江区人民法院与涵江区审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生态司法与审计衔接机制的意见》,做好生态自然资源审判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衔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审计监督在促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意见》强调要重点围绕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做好工作衔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对方依法依规处理。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司法保护方面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互相学习,共同提升。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调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协调、通报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制度性措施,促进依法保护。加强依法审判和依法审计的业务沟通,互相邀请参加各自系统的相关业务培训,共同学习新出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同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宣传联动机制。通过联合组织法律咨询、专项宣传、政策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广泛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意识。 涵法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涵江法院将贯彻落实《意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推动涵江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