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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扩大“禁燃”范围约4.7倍
“禁燃令”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9-01-2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为减少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提升环境质量。我市在2018年初出台“禁燃”规定的基础上,于2018年12月底修订出台《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区域管理的通告》,新规定扩大了“禁燃”范围约4.7倍。
  新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大力组织“禁燃”宣传并积极开展处置工作,“禁燃”初见成效。农历腊月十六“尾牙”日,在北霾南送期间造成我省沿海地市空气质量不佳情况下,我市通过全力开展处置工作,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控制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
  据悉,当天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40起(仙游38起,荔城12起,城厢29起,涵江42起,秀屿15起,北岸4起),罚款126人,拘留14人,收缴烟花爆竹1862件。有效打击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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