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郑艳)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被福建省妇联发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莆田市检察系统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平安单位等多项表彰。该院女干警在院妇委会的团结引领下,积极响应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号召,立足本职岗位,勤学实干奉献,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在甄别证据的案件审查过程里,在指控犯罪的公诉席上,在服务群众的执法平台,到处活跃着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干警的身影,充分展示了检察系统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用实际行动撑起了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半边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