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刘国明)仙游一男子好吃懒做,因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罪先后3次被判刑,在狱中度过共计12年零7个月的时光。出狱后其仍不思悔改实施盗窃,最近又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某勇现年32岁,系仙游县榜头镇人,此前因犯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罪被判3次刑,刑满释放后黄某勇仍不思悔改,不思劳作,游手好闲。2018年9月8日,黄某勇骑电动车路经仙游宾馆门口时,看到停放在路边一辆电动车踏板上有一部手机,顺手牵羊将其手机盗走。他看到被盗手机有点旧,值不了多少钱,就打开被盗手机,发现其微信有钱。之后,他更改被盗手机微信支付密码,用自己手机扫二维码,将被盗手机微信现金转走4700元归自己,然后把被盗手机扔掉。被害人手机被盗后,发现手机内微信现金被盗,于是就报案。仙游县公安民警不到一个月就将其抓获归案,黄某勇对盗刷现金供认不讳,并退还全部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