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伯英 碧清)为强化防治船舶水污染监管工作,保障辖区水域环境安全,莆田海事局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该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宣传发动、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举措,并将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督察范畴,强化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组织开展海巡艇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自查,并建立自查和隐患排查清单,对存在的缺陷及时整改。结合日常安检等现场执法工作,对到港船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维情况,以及船舶垃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和接收情况等。对到港船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发现违规排放水污染物的,依法严厉处罚;对开航前无法整改的缺陷,明确整改期限并通报船舶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跟踪其整改情况。全面掌握进出辖区港口码头船舶和货物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船舶水污染”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形成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