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黄凤珍)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市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8元。 据介绍,我市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常态化调整,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8年的每人每月133元提高到138元,比省定最低标准123元高出了12.2%。 截至2018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已达到48.34万人。此次待遇调整将于今年4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