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洋镇鲁头村网格员林碧煌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围墙倒塌损坏邻居财物的赔偿纠纷,使受害村民受损利益得到及时解决,切实维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由于前段时间连续降雨导致游洋镇鲁头村村民陈某家的围墙倒塌,并压倒邻居曾某家地里的菜园子。由于陈某在外经商常年不在家,曾某便向网格员林碧煌求助,希望帮忙寻找陈某解决此事。 网格员林碧煌了解情况后,立即将此事上报村网格站站长,经过多方打听得知陈某在外地,网格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沟通,陈某最终同意返回解决此事 。 在现场,村干部及网格员做中间人,对此事进行调解,双方进行现场陈述并确认损坏范围,但是陈某认为天灾造成的损失,应该各自承担,自己的围墙倒塌,是天灾人祸,不是自己故意推倒的,自己没有责任。 针对陈某错误的认识,网格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讲解了《民法通则》,就“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他人损失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宣传解释。虽然围墙倒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下暴雨,但围墙早就存在安全隐患,陈某未及时排除,因此陈某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过网格员的讲解,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黄丽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