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清明将至,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祭祖,加之广大农村春耕备耕和春季造林已全面开始,野外火源大量增多,一旦天气转晴,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通知,要求我市各地要切实抓好当前特别是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提高警惕性,认真吸取过去全市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高发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盲目乐观和侥幸心理,高度戒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要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的要求和特点,层层动员部署,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要坐镇指挥。乡镇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包片干部要下乡驻村,检查指导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森林经营单位、村干部、护林员开展防范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林区村居、山头、人头上。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应用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要在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人员活动集中区域、进山入林主要路口采用拉横幅、贴标语、发倡议书、播音等方法进行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林业、宣传、民政、教育和基层乡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以“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广大群众改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为敬献鲜花、植纪念树、开家庭追思会、清扫墓碑、压香纸等生态文明方式祭扫,减少森林火灾风险。 清明期间如遇晴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组织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队、机关和乡村干部、护林员等,加大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要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严防硬守;对位于林区的偏僻坟墓,有关责任人要提前告知墓主注意扫墓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要密切关注高森林火险天气变化,适时发布林区野外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违反野禁火令行为的,各级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县、乡(镇、国有林场)二级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车辆、通讯、后勤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坟山、墓葬集中区域,各地要派乡村扑火小分队到场设防,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情,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火场,科学指挥,灵敏调度,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