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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骗子我问你 为何骗心又骗财
事发城厢,嫌犯邓某短短半年内连骗3个女子,案发被判徒刑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佘晓冬 沈莉莉】
  核心导读:“我赚的钱都是为了我们将来,你要相信我。”爱情骗子惯用的口头禅,周旋于3个不同的女友,在一次次骗钱偷钱之后,用于搪塞女友的借口,当3个女友碰到一起后,才知道这个“爱人”不但骗了她们感情,还骗了他们20余万元。这是日前城厢区法院审判的一起涉嫌诈骗和盗窃罪的案件涉及的骗财骗色案,值得深思。



编造虚假身份,既骗色又骗财


  被告人邓某,今年23岁,莆田籍男子。2016年2月初,邓某去车行租车时认识陈某,自称是承包水利工程和做淘宝,有意接近陈某,很快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三个月后,邓某以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及以后贷款买婚房为由,让陈某去办理信用卡给他刷,于是陈某接连办四张信用卡给邓某使用。到了6月份时候邓某又以淘宝店资金不够为由,多次带着陈某去投资店、银行等贷款十万余元。在2人交往的八个月中,邓某还偷偷使用陈某的支付宝中蚂蚁花呗和借呗的额度,被陈某发现后,他的说法都是为二人的将来创造财富,已经被骗去十余万的陈某只能继续相信,然而这时二人的感情已经开始淡去。直至10月份,陈某再也联系不上邓某。



 发觉上当受骗,3女同时报案


  当陈某无比焦急时,一个自称邓某女友的林某找上了陈某,直接问起是否有拿钱给邓某的事,陈某才发觉自己被骗。2人经过沟通发现邓某以同样的恋爱结婚理由,同样的手段骗取林某人民币13万余万。同病相怜的2人准备去报警时,黄某找上了林某,原来黄某是邓某第3个女朋友,同样也被陈某骗取了8000余元,黄某曾在邓某手机上看到过林某的联系方式,在陈某消失后找到林某。



涉嫌诈骗盗窃,被判九年徒刑


  案发后经审查,被告人邓某先在2016年2月初开始与陈某交往,后在3月份与林某恋爱,再于7月份认识黄某,在与3人交往过程中,伪造承包工程老板、淘宝店主、医生、公务员等不同的虚假身份骗取信任,以恋爱为掩护方式,以借钱、借用信用卡和借用蚂蚁花呗及借呗为手段,多次骗取女友钱财2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盗窃罪。
  日前,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城厢区法院审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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