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 据了解,2019年2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该条例,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湄洲岛”的嘱咐和市委有关精神的具体举措和有效手段,对进一步加强湄洲岛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湄洲岛的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具有积极的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修改稿体例结构比较合理,条款内容比较明确,注重条文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解决湄洲岛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引领推动作用。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为了保证条例修改的科学严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向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在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告、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3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有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等11个部门参加的立法论证会。4月9日,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统一审议。4月10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条例制定有关事项的请示。经过反复修改,形成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