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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联合助涵社会服务中心为未成年犯做心理疏导
【发布日期:2019-05-0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郑鑫)4月26日上午,涵江法院法官联合助涵社会服务中心黄梅萍老师为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疏导。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包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涵江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包某的成长经历、一贯表现和犯罪原因等因素,认为对包某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有利于其悔过自新,遂邀请了助涵社会服务中心黄老师及被告人包某的父亲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通过心理疏导,包某当庭表示悔罪,并向其父亲保证重新做人,愿意为父分忧,勇担家庭责任;通过答疑,解除未成年犯对犯罪事实会被老家邻里知悉的担忧;通过释法,促使未成年犯正确对待法庭审理;通过疏导,帮助未成年犯认识自我、管理情绪、减轻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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