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惠民政策,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完善机制建设,临时救助更加灵活高效 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市各县(区、管委会)完善各项机制,灵活高效开展临时救助。一是完善“一门受理”机制。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县、乡两级进一步规范统一受理平台服务窗口建设,安排固定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门受理”因重大疾病、教育负担、火灾、车祸、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个人)的救助申请,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二是完善乡级备用金制度。为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建立乡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从筹集的临时救助资金中,按户籍人口基数每人每年3元-4元标准,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进行预拨。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执行紧急程序,予以先行救助,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三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的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网格员特别是综治民政协管员作用,及时发现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并给予主动救助。 聚焦特殊群体,临时救助更加全面精准 为掌握全市因病、因灾、因祸和就学负担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众情况,各级民政部门从源头抓起,全面排查辖区内特殊群体困难情况,广泛、精准地给予主动救助。一是动态跟踪排查。动态跟踪辖区内低保(特困)家庭、对已经低保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家庭和退出低保的低收入家庭的就医、就学以及突发困难进行排查并给予主动救助。同时,跟踪核实来信来访中存在突出困难的家庭,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告知政策并协助办理救助;二是部门合力排查。加强与扶贫、医保、残联、综治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对照建档立卡、重病、重残等名单,逐户排查辖区内因病、因灾、因祸致贫或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筛查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贫困患者家庭和一户多残、主要劳动力残疾、精神性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在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保障的基础上,根据家庭困难程序给予生活、就医补贴或子女就学补助等;三是网络平台发现。注重借助各种轻松筹、水滴筹等网络平台发现辖区内因灾、因祸、罹患大病的困难家庭,主动给予救急帮助;同时,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在社会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指导发起众筹。 据悉,去年全市共为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个人)共2062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736万元,资金使用率居全省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