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张燕红)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遇到警察执勤执法、例行检查时,理应积极配合,但总有一些人很“任性”,现场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但最终,都会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5月9日晚22时30分许,枫亭交警中队长陈东扬带领辅警罗彬等人在枫亭开发区红绿灯处进行酒醉驾查处,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驶入检查范围并突然调转车头。执勤民警察觉有异,立即将车拦停,在盘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张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在民警欲将其带离现场进行酒精检测时,车后座的“好兄弟”许某情绪十分激动,下车拉扯辅警不让执勤人员带离张某某。在民警多次警告的情况下,依然采取恐吓、推搡、拖拽等方式暴力阻碍交警执法,导致辅警罗彬脖子和后颈部红肿,膝盖擦伤。随后,在现场民警、辅警的配合下,涉事驾驶人张某某及其朋友被带离现场。 经查,两人是开发区一工厂的工友,9日晚上公司组织晚会,张某某席间饮酒,在宴席结束后驾驶车辆载许某回家时被夜查民警查获。后经酒精呼吸测试,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车辆。目前,司机张某某被处以无证拘留12日,许某因阻碍执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交警在此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公民遇到民警执法要积极配合,切不可为了“朋友义气”挑战法律的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