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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市民陈先生:
  我是应届毕业生,想回乡开个工作室自主创业,我打算改造农村自有房一楼为店面,但不知道农村自有房是否可以申请注册个人工作室?
  秀屿区工商局注册股:
  农村自有房屋可作为经营住所。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 》(闽工商企注[2017]24号)文件,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营者可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作为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地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其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政府征收范围,符合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地使用的条件。申请人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地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法律责任即可。
  市民林先生来电:
  户口关系为哥哥妹妹,妹妹是抱养的,双方无血缘关系,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结婚证?
  莆田市民政局:
  户籍关系为哥哥妹妹关系,双方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妹妹确系抱养的,双方无血缘关系,只要到当地派出所把户口簿里妹妹与户主的关系更改为非亲属后,即表示结婚当事人双方没有亲属关系,双方即可到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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