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黄立)“现在开庭!”5月23日,涵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不服第三人不予处罚决定诉讼案件。仙游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世明带领法制大队、主办民警若干到涵江区人民法院参加应诉、旁听,实地体验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审理过程,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首长出庭制,同时帮助新选任的法制员尽快进入新角色,确保能够有效履职。 庭审通过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分别逐一对案件进行举证,并当庭质证。仙游县公安局对应诉人员针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围绕争议焦点与原告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强化释法说理,有力证实了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办理的合法性,驳斥了原告的错误观点,努力化解行政纠纷。 据悉,本次行政诉讼案司法活动意义重大,通过法院对案件公开审理,既能保障公民知情权,又能增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避免主观性执法,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本次活动“阳光”公开,有利于解决官民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仙游公安局相关人员表示,此次庭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旁听庭审活动既是一次依法行政的有效实践,更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