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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福建告别一本二本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晚报综合消息】 【阅读:次】【作者:】
  从2020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从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近日,省招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一起看看详细内容。


保障高考安全稳定


  各级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高考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建立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招委会。
  各地要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件,认真梳理、查找考试安全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坚持用制度管好考试安全各个环节、各个时间节点,切实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强化制度执行,让每一件事情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监督。要以前期预防为基础,以强化系统内部治理为关键,以净化考试外部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治理体系,全力确保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面积、有组织的舞弊,考后无大范围评卷录取失误,社会舆论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各级招委会要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和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要在高考前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四个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试卷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强化考风考纪监督。开展全覆盖式考务培训,提升考务工作管理水平。健全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推进考试招生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要素保障、跟踪评估,细化实化配套措施,精心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宣传解读和引导,有序推进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课走班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实现良好开局。本科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专业选考科目指引要求,深化招生录取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继续实施艺术类本科招生“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稳妥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从2020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从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执行省级、市级、县级、高校、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学校、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要以今年高考考生为对象,通过开展考试纪律教育、发放考生手册、组织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考生须知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考生考前教育。各高校要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的教育与管理,逐一掌握学生动态,严格请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
  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高考报名资格、高考加分资格、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等审核,严防资格造假,维护招生秩序。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考生信息安全。严格考生信息管理,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各地各校要加大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优化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重点宣传涉考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严禁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
  今年高考适逢端午节假期,各地要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做好交通疏导管控,营造温馨考试环境。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高校考试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管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平台的公益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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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共撤销489学位点


  5月2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下达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共有29个省份的182所高校或单位撤销489个学位点。
  从撤销学位点较多的学科来看,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最多,共有24个工程硕士学位点被撤销,软件工程被撤销19个,工程硕士(物流工程) 被撤销13个,政治学、生态学、工程硕士(工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超过7个。
  从撤销学位点较多的省份来看,北京市撤销的最多,高达60个,此外陕西省也大幅撤销了44个,辽宁省撤销36个,上海市35个,江苏省34个,湖北省30个,黑龙江省26个,山东省24个,四川省22个,天津市21个。
  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
  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
  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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