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苏圣彬 郑鑫)6月3日,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涵江区助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来到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生态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青春呼唤,绿水青山相伴”的环保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合唱环保儿歌、《我和我的祖国》等歌曲及PPT展示,以案说法,向韶源小学学生宣讲环境保护知识,并携手学生师生共同签订“绿色家园,我是行动者”的环保公约。 6月4日,为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开展,涵江法院开庭对被告人李某弟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告人李某清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以及被告人韦连忠、弋林波犯污染环境罪两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此次宣判活动,旨在有力的震慑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起到普法宣教作用,为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