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设立了50万元资产和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门槛?达不到这一要求的中小投资者,能不能参与科创板?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么样?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经过近30年的实践,投资者适当性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科创企业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有必要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数据测算看,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是比较合适的。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400多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来看,目前的标准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后,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目前,已有18只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获批,现有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也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对于预计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数量,我们可以通过近期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的“打新”情况做个估算。最近参与网上申购的账户已经超过310万户,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数量呈逐步增加的趋势。 科创板交易机制是怎么体现市场化方向的?怎样在交易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交易机制的市场化重在提高交易便利性,强化市场约束,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最大涨幅为44%,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因此在借鉴境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了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在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设定为20%。科创板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有利于市场充分博弈,尽快形成均衡价格。 二是丰富申报方式。科创板增加了本方最优市价申报和对手方最优市价申报。这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便于投资者以当前最优先的价格成交,提高了成交效率。 三是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在每天的15:05至15:30,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段,成交价格为当日收盘价。这一制度可以满足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以收盘价成交的需求,比如指数化投资产品等,减少因盘中大额交易对交易价格的冲击。 不少人担心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初期出现大幅涨跌的情形。您对此如何看待?在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防范风险的应对安排?有哪些加强交易全程监管的具体举措?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交易在即,综合判断,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资本市场总体利好,市场反应积极正面。但是也需要看到在投资者热情高,科创企业本身不确定性大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过度炒作、股价波动比较大,但也不排除部分企业遇冷等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底线思维,从多方面做好上市交易安排。上交所已经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向市场公开虚假申报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加强交易监管,从严监控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近期已对会员、机构投资者、重点营业部开展了专题培训。 同时,对临时停牌制度、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融资融券机制也做了优化: 一是在无涨跌幅限制时设置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给市场一段冷静期,同时也为了防范“乌龙指”等错误订单对市场正常交易的干扰。 二是引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这一制度在境外市场比较常见,很多交易所都设置了1%到2%的报价偏离区间,用来平缓价格的大幅波动。科创板按照2%来设置有效竞价范围。 三是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促进市场的多空平衡。科创板的转融券机制也作了相应的优化。 此外,证券公司也要加强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做到事前了解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投资者要认真了解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远离异常交易行为。 (央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