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莆田市人才房申购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销售的人才房位于莆田市荔城区,为建工·绶溪里项目中的D2幢共64套,其中:户型建筑面积约108-115平方米的30套、约117平方米的10套、复式113-147平方米的8套、约136平方米的16套(实际建筑面积以房产发证测绘面积为准)。 二、销售价格 对人才可享受优惠面积的销售价格,在销售备案价一房一价(均价1.6795万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下浮4000元/平方米(各类人才可享受优惠面积为:一类人才140平方米,二类人才120平方米,三类人才100平方米,四、五类人才80平方米);对人才享受优惠面积之外的销售价格,在销售备案价一房一价的基础上按人才类别给予下浮,其中:一、二、三类人才给予下浮2000元/平方米,四类人才给予下浮1500元/平方米,五类人才给予下浮100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优惠有效期截至2019年10月10日,有效期过后若有剩余房源的、恢复原价向市场公开发售。 三、申购对象 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中的人才类别认定标准,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五类人才,可以申购。其他人才未经审核确认的,允许其申购,但须同时进行人才类别认定(人才类别认定所需的相关材料,应在人才房申购截止时间前提交)。已拥有住房的人才不在此次申购范围内。未享受政策性购房但已享受其他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的,视为已购房。 四、选房顺序 1、按人才类别(自一至五类)顺序进行申购; 2、同一类别人才选房顺序抽签决定(售完为止)。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莆田市人才房申购表》; 2、申请人(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5、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六、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单位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 地点及单位:莆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55号窗口,电话:2691015;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4号窗口,电话:0594-2200820)。 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1、申购程序、购房补助、上市交易限制等相关要求按照《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执行。详见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网(www.ptzzb.gov.cn)、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tld.gov.cn)、莆阳先锋微信公众号、智汇莆田微信公众号。 2、对有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已入住的,退出房屋,所产生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政策咨询电话:0594-2685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