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陈秀钗)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审计监督+生态司法”创新机制,着力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据悉,今年5月,中共莆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司法与审计衔接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在全国首创“审计监督+生态司法”的生态保护衔接机制,提出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审计机关优势,强化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自然资源资产。 据介绍,从2015年起,作为全省试点,莆田市审计局每年都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审计揭露的问题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次批示,有力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2016年,仙游县政府责令县国土局对到期13家矿山进行分类处置,要求8家持证矿山业主按方案的时间节点完成年度恢复治理工作,暂停办理5家矿山延续手续。2017年,荔城区政府积极开展专项污染整治工作,关闭拆除25家传统砖瓦窑、4家畜禽养殖场,对另外4家未关闭的养殖场协调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拆除。此外,审计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设性建议,促进地方政府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机砖厂和传统砖瓦窑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限期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通知》等多项制度文件和整治通知。 自2015年以来,莆田市审计局在理念创新、组织方式、技术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主动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衔接,从法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据介绍,关于建立生态司法与审计衔接机制的意见,重点围绕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做好审计与司法的工作衔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对方依法依规处理。 意见设置了数据提供、提前介入、工作协作、审中核实、报告体现、结果反馈、结果运用等多项机制,通过全流程的衔接机制把审计机关与司法部门的相关职能作用无缝对接,形成共同参与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意见还规定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司法保护方面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建立组织衔接制度,将市法院生态庭和市审计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作为生态审判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衔接机制的日常联络部门;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调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协调、通报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建立业务交流机制,互相邀请参加各自系统的相关业务培训,共同学习新出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共同探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审计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宣传联动机制,联合组织开展法律咨询、专项宣传、政策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