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机构部近日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 通报称,该部近期指导相关证监局对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9家证券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拟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总体来看,被检查证券公司均制定了股票质押内部管理制度,对尽职调查、业务决策、授权、资金用途管理、回访等作出了明确安排,要求合规风控介入。但个别公司存在业务定位不清、制度与机制的有效性不足等问题,隐含潜在风险。一是业务定位不清,盲目追逐利益。二是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足。三是审核把控不严,质押率设置不严谨。四是尽职调查不完备、甚至缺乏尽职调查。五是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通报强调,上述问题反映出相关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完善。对此,相关证监局将依法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证券交易所依规采取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等自律管理措施。 通报强调,下一步,机构部将会同证监局继续加强对证券公司场内股票质押业务的监管与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展业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管控缺失等问题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通报称,针对核查情况反映出的问题,各证券公司要引以为戒,认真自查整改,清醒审视业务定位,落实股票质押自律新规的各项规定,加强风险管控力度。 一是要高度重视,理性展业。各证券公司要清醒认识、理性评估股票质押风险,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重新审视业务定位,不能盲目扩张业务规模、忽视风险管控要求。 二是要学习领会,各证券公司高管、业务部门、合规风控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股票质押自律新规,搞懂搞透,严格执行。 三是要严格落实整改,各证券公司要严格按照股票质押自律新规,对照梳理自身业务管理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对尽职调查、资金使用跟踪、存续期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执行力度和风险把控,加强对融入方的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估,关注生产经营等第一还款来源,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避免风控措施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