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护航民企发展 检察务实行动
莆田市检察机关邀请全市民营企业家“零距离”感受服务保障成效
【发布日期:2019-08-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徐靖】
  8月23日,市检察院在城厢区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市民营经济五大支柱性产业、城厢区四大主导产业的12名民营企业家“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成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伟平,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陈旅棱,城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秀冰,城厢区工商联、工信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等领导陪同参加开放日活动。
  活动中,民营企业家们先后参观了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集体接访室及配套功能区域,了解检察涉企案件专窗办理流程,并观看涉民企典型案例宣传短片。区检察院林秀冰检察长从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精准提供服务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搭建平台畅通检企联络联动机制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履职情况。与会嘉宾们在充分肯定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重点围绕当前民企所需检察法治产品需求,现场填写法治产品需求问卷并发表意见建议。市检察院朱伟平副检察长作总结讲话,强调指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两级院将认真把握“服务”这一关键词,坚决行动,担当作为,全力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依法精准“服务”。要全面深入系统开展走访活动,找准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找准服务举措与司法办案职能的对接点,实现精准对接、精准服务。
  二要平等全面“服务”。要把平等保护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原则、把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作为基本要求,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
  三要理性规范“服务”。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需要,配合并监督有关部门做到“三个一律”,做到司法办案符合法治规律、司法行为符合法治规范、检察监督符合法治需求,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要拓展载体“服务”。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机制,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民营企业法治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民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五要协同联动“服务”。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服务民企工作,把每项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个环节,积极加强与工商联、工信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助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民企桥梁和纽带,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机制,共商共建共促维护民企权益的合力。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