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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发布日期:2019-09-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据莆田调查队调查,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四项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8.5%,转移净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4.4%,经营净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4.1%,财产净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只有3.0%。如何大幅度地增加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拓展居民收入的增长点,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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