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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4日至7日召开
【发布日期:2019-10-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10月23日至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4日至7日在莆田召开,正式会期四天。
       本次会议建议大会主要议程有8项,分别是: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莆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莆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莆田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莆田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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