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9-11-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21日,召开了新《药品管理法》宣贯会,对辖区209家药品零售企业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
会议中,荔城区市场监管管理局胡副主任重点讲解了该法规的主要修改内容以及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他指出,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完善药品监管各项制度,并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尤其是对第十一章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议还指出,药品质量安全事关人的生命和健康,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额度,并增加了罚没金额下限,给在违法边缘试探的生产经营者设立一道更加严格的“高压线”,促使药品生产经营者心存敬畏、不敢违法。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及时制定或修订制度文件和记录表格,进一步增强遵法守法意识,确保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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