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据莆田调查队调查,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5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在工资、经营、转移等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2.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8%。 据分析,我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快的原因,一方是全市住户储蓄存款余额持续增长带动利息收入增加,2019年8月末,全市住户存款余额1344.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另一方面是农村居民自主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居民理财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存款,而是紧跟时代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涉及有价证券、储蓄型保险、出租房屋等多个方面,相应的利息、红利、租金等也在不断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