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意欠薪”坚决说“不”
我市聚焦整治“欠薪”行业乱象,为劳动者打造保薪“护身符”
【发布日期:2019-11-1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郑雷】
核心导读:今年以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根治欠薪”为目标,聚焦“恶意欠薪”行业乱象,实行联动处置、仲裁调解、诚信惩戒、工资专户等多项举措,强化监察执法,发挥协调作用,依法依规查处,加大对恶意欠薪事件的惩治力度,为劳动者打造“护身符”。今年1-10月,全市共受理和处置各类欠薪投诉、举报324件次,其中立案78件,协调处理246件,共涉及劳动者1338人,金额2773.5506万元,已全部处置化解到位。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7件,立案2件,涉及劳动者788人,金额1860.4798万元,有力地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
聚力“三项执法” 隐患排查“零盲区”
在整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中,市人社局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治欠薪等各类专项检查4次,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无欠薪项目部建立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在开展日常巡察中,强化劳动保障日常巡察,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作用,利用各县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审查之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情况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在用工高峰期增加对重点行业的巡察密度和频次,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处理用人单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22户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590份。开展“双随机”抽查。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方式,从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5%家企业进行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6名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2019年以来,共抽取9家用人单位及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交办的1个施工企业共5个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等问题5起,除个别省属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需省总队协调解决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编织“三大网络” 服务群众“零距离”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欠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握动态,争取主动,突出源头治理。市人社等六个部门发出《关于建立欠薪预警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完善欠薪预警机制,市场监管、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服务企业项目的部门,协同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研判,对企业拖欠工资总额50万元以上或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以上、涉及人数50人以上的,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与此同时,我市立足预防、注重创新,围绕“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商会调解、协会调解和三大调解有机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劳动关系“1+N”多元调处模式。即:横向联通“三大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合驻莆“七大商会”(莆田川渝商会、莆田江西商会、莆田湖北商会、莆田龙岩商会、莆田河南商会、莆田温州商会、莆田漳洲商会)和三大协会(莆田民营企业协会、莆田律师协会、莆田平安协会)。2019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案件647件,审结621件,结案率为95.98%,调解案件59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7.24%。织紧协调联动网络。市、县(区)全面建立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一级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人社局局长为召集人,将成员单位拓展到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24个单位,下设办公室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每年定期由总召集人召开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把各项预防和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公安、法院、检察院和人社部门认真落实《转发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严格依法移送和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程序,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严格“六项制度” 治欠保支“零延迟”
一是推行专户管理制度。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莆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材料款相分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工资支付各方的主体责任,强化了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承包企业的职责,使管理办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推行应急周转金制度。我市出台了《莆田市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欠薪应急周转金的使用管理,明确了周转金使用的规程和清偿机制。市级欠薪应急周转金储备200万元,县(区、管委会)级100万元,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也筹集了一定规模的欠薪应急周转金。通过政府周转金先行垫付,解决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问题。三是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健全保证金使用管理和约定返还机制,推行通过业主担保、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等方式缴纳,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加大保证金制度执行力。四是推行欠薪行为定期发布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对符合公布标准的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定期公布与不定期公布。2019年以来,全市已向社会公布7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五是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出台《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依据上年度巡察检查、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工作中掌握的上一年度信用记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按照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等三个等级进行评价,并通报有关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2019年以来,共评价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守信单位215家,一般失信单位20家,严重失信单位16家。六是“黑名单”管理制度。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莆田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对欠薪达到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等的违法企业及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并向当地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同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福建)”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平台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2019年以来,我市已将9家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工资拖欠“黑名单”,有效的打击震慑恶意欠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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