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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稳定
【发布日期:2019-11-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今年,我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稳定,依然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市统计局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7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24.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2.6%。
  随着特色现代农业工程的推进,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更多农村居民参与经营,让其获得更多收入。另外,全域生态旅游的推广,以观光、采摘、康养为主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和具有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的休闲农庄吸引了观光游客,促进了经营净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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