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林益静)2019年3月30日凌晨,被告人刘某、苏甲因无钱上网,便伙同苏乙(未满十六周岁)向被害人陈甲索要钱财,未果后便动手殴打陈甲;随后,又向被害人陈乙借钱,被拒后便强行要求陈乙将其苹果手机拿去抵押借款。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对被告人刘某、苏甲以犯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被告人刘某、苏甲,均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初中辍学后四处游玩,无人看管,两人便经常相约朋友苏乙一起上网,后来因为没钱了,三人便商量着在网吧向身边其他网友借钱,遭到他人拒绝后,就对其进行威胁、恐吓,殴打、强行典当其手机来获取金钱,取得典当款后用于赌博肆意挥霍。 “辍学失管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在近年来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犯罪主体特征多为男性未成年辍学者,年龄集中于15周岁至17周岁,且呈现出“家长管不住、社会无人管、小小年纪便混迹社会”的特点,本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他们,却提前进入社会,本来心智还未成熟的他们,极易形成不健康的心理与不正确的生活态度,同时又缺乏监管,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