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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自拆门牌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徐冬辉】
     11月28日,东埔派出所民警在进行“一标三实”工作过程中,发现东坑村下郑一房屋未悬挂门牌。经查,该房屋门牌原为东坑村下郑76号,民警立即联系该房屋房主郑某丁,郑某丁表示其因房子及时将门牌悬挂回原处。民警当场对郑某丁进行批评教育,郑某丁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二维码门牌找出来。民警当场督促其将门牌悬挂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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