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连锦楠) 一女子驾驶电动车在正常行驶,结果遭到同向行驶的老汉突然横穿公路撞伤,本以为老汉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女子,因一念之差反而要承担全部责任。近日,仙游交警大队经过调解,女子同意给老汉赔偿近4万元。对于自己有理变无理行为,记者采访时,女子感叹说都是不懂常识付出的代价,这学费交得有点贵。 原来,今年2月27日下午3点多,家住仙游的陈女士驾驶一部轻便摩托车从城关前往榜头,当车行驶到紫檀南街土寨交叉路段时,同向行驶的黄老汉骑着自行车,没有注意安全的情况下从慢车道突然向左拐横穿街道而过,结果与陈女士车辆相撞,造成两人受伤倒地。40多岁陈女士看到黄老汉近70岁左右,年纪比自己大,倒在路上时还能坐在地上,本来被撞而有怨气的陈女士见老人坐在地上,就上前询问是否受伤,可老汉一言不发,陈女士见自己受皮外伤,虽然老人横穿公路无理,但她不想追究老人的责任,于是对老人说句“你撞到我了,我不追究了”就驾车离开现场。 老汉受伤倒地后,就打电话给儿子赶到现场处理,老汉儿子见陈女士不在现场,于是报警处理。警方在现场调查时,发现老汉伤的较为严重,右腿还出现骨折,而种种证据表明陈女士行为涉嫌肇事逃逸,于是立案侦察,很快陈女士就落入法网。而对于在此次事故本该不要承担责任的陈女士,得知自己要承担全部责任感到委屈,经警方普法宣传后才后悔不已。 据警方介绍,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逃逸一方,既使逃逸一方在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但逃逸后就要承担全部责任。陈女士在此次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但因在现场没有报警处理,私下离开现场,涉嫌肇事逃逸行为,所以本是有理一方变成要承担全部责任的无理方。经过调解,陈女士也同意承担黄老汉医疗费近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