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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偷逃税?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
【发布日期:2020-06-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保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近期税务部门与公安、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企业,其中大多被冒用身份信息者为在校大学生。
  北京税务稽查部门近日对涉嫌冒用大学生身份信息的北京某设计咨询公司立案检查,查明其冒用某高校25名大学生身份信息虚假申报的事实;在河北,税警双方协同作战,快速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在浙江,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近日查办了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用;深圳税务稽查部门查实发现,该市某资产管理公司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冒用129条个人身份信息,虚增管理费用并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已造成偷税12.73万元。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精心设计偷税手段,涉案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成本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就打起了虚增成本的歪主意,铤而走险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把企业从盈利“扭转”为亏损,最终达到偷税目的。
  此外,这些企业伪造的员工工资均在个税起征点以下,这样既能虚增工资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也未达到起征点,只需申报而无需代扣代缴个税,不会增加实际成本。
  值得警惕的是,涉案企业冒用的员工身份大多为在校大学生,由于大学生群体尚未真正就业,对自身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关注度较低。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学生身份信息保护和规范管理。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企业守法经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申报情况,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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