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那些事儿,你是否清楚(之八)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住房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为了解决市民购房资金不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许多支持措施。但是,对于公积金那些事儿,你是否清楚?日前在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的第九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了有关情况。记者特意整理了其中的部分热点问题,以飨读者。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能提取多少钱?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申请人近12个月内无办理购房、偿还贷款提取或“冲还贷”业务。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2) 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增设电梯的意见函93) 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工程决算4) 分户实际出资明细表5) 缴款凭证6)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缴款之日起一年之内,一次性提取。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部分
▲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否享受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精神,一是支持港澳台同胞缴存;二是同等享有使用权利,即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权利。
▲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诚信承诺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2015〕1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即依不同骗取骗贷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年至八年内或长期不予受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并将本人信息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2.对单位和个人涉嫌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等材料造成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上报相关信用平台;3.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将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诚信承诺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2015〕1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即依不同骗取骗贷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年至八年内或长期不予受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并将本人信息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2.对单位和个人涉嫌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等材料造成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上报相关信用平台;3.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将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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