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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网络帐号“赚钱”要不得!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我明明没有向好友借钱,可是早上接到好几个电话说的都是关于我向他们借钱的事,有的还把聊天截图拿给我看,真是郁闷极了。”昨天上午,市民小吴拨打晚报热线反映,称自己遭遇了微信号被盗的糟心事,在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的同时,她也希望借助晚报一角,以自身的经历提醒市民提高警惕,勿掉进网络陷阱。
  小吴说,她是位专职宝妈,平常在带孩子之余,喜欢用手机上网来打发时间。前几天,她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该广告宣称“QQ号、微信号能帮你躺着也能赚钱”,便随手点了进去,然后依照广告的要求,加了一个“公司经理”的微信号,对方称租借微信号,需要把密码发给他,这样就可以“一天轻轻松松赚30元,七天后统一结算佣金”。“当时也是脑子发热,想着反正闲着也没地方赚钱,不如试试看,所以就把微信号密码也给了他。”小吴说,现在她悔得肠子都青了,“希望大家不要像我这么傻,为了贪小便宜,一时冲动之下就随便把微信号给‘卖’了!幸亏我那几个好友都比较谨慎,打电话找我核实,否则要真把钱借出去那我就得赔他们的损失了。”
  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随着公安网信部门加大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以来,对QQ/微信帐号的安全管控持续加强,导致从事贩卖、辅助注册、解封等业务的“恶意号商”遭受重创,号源空间被大大压缩,难以存活,“恶意号商”从而打起了“租借”帐号的主意。他们的目标人群通常是社会上的“有闲人”,如学生、宝妈、自由职业者等,通过在网络上发布“兼职”广告,以每日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高佣金价格吸引受害人主动将自己的帐号“借”给诈骗者。随后,网络犯罪分子便利用租来的帐号实施欺诈、散播黄赌毒等不良信息,致使受害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和利用,个人或亲朋好友资金受损,帐号封停,甚至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市民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遭遇到像小吴那样的经历呢?对此,公安网络部门支招以下几点:一是网上看到类似的“租号”信息要保持冷静,不要被眼前的小利益所迷惑,若在QQ/微信平台看到这样的广告,及时通过客户端或者联系腾讯客服旗下的“腾讯110”小程序进行举报;二是保护好自身各类帐号和密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或授权他人登录,以免造成个人隐私泄露,为不法分子以他人身份作掩护行不法行为提供可趁之机;三是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参与“养号售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遇到好友网上借钱时,应电话联系确认后再决定是否借钱,不要马上把钱借出去,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晚报记者  彭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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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20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提醒:明令禁止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并设立了对应的处罚措施。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恶意帐号,一经发现确认,微信安全系统会马上封停。
  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也已明文规定,微信用户拥有帐号的使用权,但不可以将帐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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