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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漏水谁担责?
莆田一小区业主梁上漏水,楼上楼下各有说辞,律师建议协调不成走法律程序
【发布日期:2020-09-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钱碧云】

  

        9月28日下午,家住市区一小区的周亚凤打晚报热线反映,称其所住的24层房子的阳台附近的粱上出现漏水现象,接到周女士的投诉电话后,记者来到现场采访。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周女士家,只见粱上有渗水现象,磁砖上面有明显的水渍。为防止滴水影响居家生活,周女士在地上放有浴巾和卫生纸。
  据介绍,周女士是2013年入住该楼房,期间未曾出现漏水现象。直到两个多月前,周女士才发现粱子上漏水情况,于是,她第一时间与楼上住房沟通,希望查出病灶,进行修补,但楼上住户黄先生说板面自己从未动过,应该是建筑商质量不过关造成的。尽管周女士多次要求黄先生配合一下,但均遭拒绝。
  后来周女士找物业出面协调,但楼上业主仍然不予理睬。小区物业黄主任表示:作为业主有义务配合,即便是在自家不漏水的情况下,也应当配合排查是不是自家的住房出了什么问题,对楼上住户的态度,他表示不理解。
  根据我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动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楼上住户应当对楼下住户检查维修提供便利。基于此,楼上住户应当为楼下住户检查维修提供便利,对于漏水问题,楼下住户可与楼上住户协商,由单方或双方共同出资修复漏水问题。如果楼上住户不配合检查维修的,楼下住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楼上住户承担协助义务,给楼下住户的维修提供便利。
  记者和周女士到楼上敲门,没人应答,后来,记者打电话向黄先生了解情况,黄先生告诉记者,楼下渗水跟他家没关系,应该是建筑商质量不过关的原因。因为他装修之后都没动板面。前几天他还叫水管师傅过来看,师傅看过后说没问题。黄先生还建议找物业拿维修基金去修。
  针对漏水引发的纠纷,莆田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调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认定是楼上的责任,而对方又不肯配合,周女士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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