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男子报警巨款“失盗”反被捕
原是涉嫌酒后驾车
【发布日期:2020-10-1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黄森霞)一男子报警称自己放在车上的4.5万元巨款“失盗”,要求警方能替自己讨回巨款,警方查看现场后发现“盗”巨款正是报警男子,那么男子为何要报警,原来是男子酒驾演出的一则笑话,男子随后因涉嫌酒驾被警方抓捕归案。
  10月10日上午8时许,鲤南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司机傅某报警称,自己前天傍晚从银行取出的45000现金,装在牛皮袋内放在车内副驾驶座位上忘记拿回家,第二天早上出门开车时发现钱“不翼而飞”了,疑似被人盗窃。接报后,鲤南派出所火速派员前往现场,在傅某的带领下,民警详细查看车况和车辆周围的环境,发现该车外观完整,并无被破坏的痕迹。民警询问傅某是否在家中已寻找过,傅某一口咬定家里已翻遍找不到钱,钱肯定是被盗了。所幸傅某车辆停放之处恰好有一监控,民警立即返回所内调取视频监控画面。
  然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监控画面显示,傅某于10月10日凌晨1时许驾车将车辆停放在鲤南兴国西路,下车后绕到副驾驶座取出一件外套和一个牛皮袋,并用嘴叼着牛皮袋。走出几步后,傅某担心车未锁好,便回头按了下电子锁,确认车已锁好,便又摇摇晃晃的离开了。看到这里,民警隐约明白了该剧情的发生始末,傅某的脸上立现尴尬之情。酒后驾车,酒后忘事?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傅某承认,自己在前一天晚上确实饮酒后驾车,不记得将钱已取出带回家。
  经检测,傅某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已属于饮酒驾车,被仙游县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莫饮酒,须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